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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介绍

更新时间:2016-11-23     作者:admin     来源:本网站


 

前言

    在财政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于2002年正式启动。此后历经三年试点阶段、五年建设阶段和试运行阶段,初步建成了功能较为齐全、能够初步满足跨行业、多层次用户需求的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系统。2011年11月,科技部、财政部完成了首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评审工作,下发了《关于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等23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通过认定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72号),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成为首批获得认定的23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之一。

一、背景情况

当 代科学技术发展呈现着渗透、交叉与融合的态势,研究与开发的全球化趋势明显加快,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科研方式与创新模式。科技基础 条件资源的共享及海量信息的通畅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基础条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总体上看, 科技基础条件薄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构建一个开放共享的高水平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已成为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在此的背景下,2002年3月,国家科学技术部提出了构筑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设想,这一战略设想获得了科技界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广泛赞成和大力支持。2004年7月由国务院公厅批复发布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2004-2010年)》, 是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文件。纲要指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于全社会科技进步 与创新的基础支撑体系,主要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研究实验基地、自然科技资源保存和利用体系、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网络、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 台、网络科技环境等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以及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和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三方面组成。”

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列为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2005年8月科技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了《“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指出“ 针对国家长期布局的公益性、基础性科学数据采集系统持续积累的科学数据,重点对观测性、考查与监测性数据汇交整理,按照行业特点整合集成规模化的主体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包括气象、测绘、地震、水文水资源、农业、林业、海洋、国土资源、地质与矿产、对地观测等领域在内的10余个国家科学数据共享中心,实现数据采集、加工、保存的标准化、规范化,使科技人员可以方便地获取科学数据,保证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

早在2002年8月,关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研究工作正式启动,首先启动了科学数据共享工程。中国地震局非常重视科学数据共享工作,积极响应和支持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在科技部的支持下率先进行了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试点,和其他10余个部委一起,开始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实践活动。

二、平台建设情况

1.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构成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由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专业分中心组成。

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设在中国地震台网中心,是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主体和核心,承担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技术体系的构建和主体数据库的整合与改造与服务。

专业数据共享分中心设在各研究所及局直属单位,承担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与改造,以及专业数据的共享发布与服务。

目前,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已初步建成包括1个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10个专业数据共享分中心(包括地磁、强震、重力、深部探测、地球空间观测、地壳应力环境、地震地质与地震动力学、地震灾情、定点形变、流动形变分分中心),集数据整合、共享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面向社会公众和不同行业的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平台。

2.标准、规范建设

经过多年努力,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06年正式颁布了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包括《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汇交管理规定》、《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分级分类指南》、《地震科学数据共享运行管理规定》、《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用户服务规定》。

编 制完成了《地震科学数据-元数据编写指南》、《地震科学数据-数据模式编写指南》、《地震科学数据-数据库建库指南》、《诱发地震数据库技术规范》、《地 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网)运行管理规范》、《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指南》、《地震科学数据-数据元目录》、《地震科学数据-数据交换格式》、《地震科学数 据-数据分类与编码》、《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数据发布规范》、《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细则》、《地震科学数据共享评价制度细则》等12个标准规范。

目前,这些标准规范已应用地震科学数据共享项目的实施中,在数据整合、数据交换和数据库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数据整合和数据库建设

针 对地震数据历史长、年代不同、数据记录格式不同的特点,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通过制定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分级分类标准、存储模型、质量控制规范、 共享发布策略、检测标准,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初步建立了持续、稳定、可靠的地震科学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对大量分散在不同单位的海量地震数据进行 整合改造,已经形成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的地震科学共享数据库系统,整合改造及扩展更新54个数据库。内容涉及测震、强震、重力、形变、地电、地磁、地下流体等观测数据,和探测、调查、试验、专题、防震减灾类数据,在线共享数据12TB以上。

 

三、共享服务情况

2006年9月28日,中国地震局在防震减灾指挥中心阳光大厅隆重举行了“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网站”开通仪式暨地震科学数据用户座谈会议。科技部程津培副部长和中国地震局陈建民局长共同启动了网站开通按钮,并先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科技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测绘局、总参测绘局、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以及中国地震局领导、专家共60余人出席了开通仪式。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科技日报、南方周末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对仪式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网站开通仪式,标志着地震数据共享服务网站正式开通运行,用户可以通过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网站http://data.earthquake.cn 浏览或下载相关数据。                   说明: http://data.earthquake.cn/newsupload/images/sjgx20060928_5.jpg

截至2013年底,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网站共有注册用户6951个,网站年访问人次超过165万,在线数据下载量超过10 TB,离线数据服务量超过44 TB。支持了多个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和国家大型建设工程。在国家科技进步、政府决策、重大工程建设和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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